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8]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具体方案[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4] 规则执行 - 2022年《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废止,本规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 表决结果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决议内容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相关出席及表决权股份信息[22] 结果宣布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并宣布提案是否通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