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1] - 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1项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4]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4项管理制度[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一元[10]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会议召集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4][25]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4] 利润分配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52]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须遵守相关政策,说明留存当年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52][53]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55]
联检科技(3011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