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嘉诚国际嘉诚国际(SH:603535)2025-12-10 18: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相关报告[11] 信息披露内容与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无虚假记载等[5] - 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36]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重大事件[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8][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22]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财务部编制等程序[20] - 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有相应程序[20] - 重大事件不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信息披露有程序[2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和协调[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报告重大信息第一责任人[24] - 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时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职行为并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27] - 独立董事每半年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7] 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等[28] - 董事会秘书是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8]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3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3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完备档案[38]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41] - 公司拟实施再融资计划,应编制文件公告并报证监局备案[9] - 日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还可自愿披露[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