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