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内蒙一机内蒙一机(SH:600967)2025-12-10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特定事项经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就相关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21] 述职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含七项内容,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26] - 及时发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7][28] 其他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