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威电子中威电子(SZ:300270)2025-12-10 18: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一次[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0]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12]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7]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计票和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18]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9]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1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相关内容[20] 资料保存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决议撤销与争议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1]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股东会决议[22] 信息披露与执行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2] 公告与定义 - 公告、通知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24] 数字定义与规则解释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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