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5-12-10 18:32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属有公司债券时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属有公司债券时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重大损失属有公司债券时内幕信息[8]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进行重大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报送含未公开年报等信息统计报表时,经办人要求外部人员填写登记表[14]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8] 保密与自查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在最小[17] - 按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自查[18] 协助与处罚 - 证券公司等协助公司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并核实信息[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被处罚[18] 股东要求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获取内幕信息[18]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有效规定执行并参照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