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财务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分析[7] -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每年末由资产管理部门盘点一次[7] 公积金提取 -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1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18] 财务报告 - 公司财务报告分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须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22] - 公司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执行[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财经管理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原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