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人员任职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4]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3%以上,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单笔金额超500万元,且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赠与或受赠资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年报、半年报、季报、上一年度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5]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临时报告重大合同签订执行、资金运用、盈亏情况等[15] 审计相关 - 公司审计部审计报告同时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分歧上报董事会[19]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离任时公司有权进行离任审计[18] 制度通过 - 《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