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7月12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7249923亿元人民币[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17249923亿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规定[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决策与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多类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其他交易等达到一定金额或比例须经股东会审议[35][37][38][40]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1]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董事相关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违规选举无效,任职期间出现该情形将解除职务[7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72]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79]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9]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111]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事先通知[121]
爱旭股份(6007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