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细则 - 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九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通过[1] - 委员五至七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重大事项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1] 其他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