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5-12-10 18: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 书开展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