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5-12-10 18: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 出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