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陆家嘴金融 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1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