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 430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 上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132214887Y。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 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2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15,000,000 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 资股,于 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