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加强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章、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