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