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力度, 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股东 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 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