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避 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或生产经营需要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 动,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 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以变现 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 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