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拉芳家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 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