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免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5] 审计报告 - 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提交年度计划和报告[15]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6] 监督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3] 其他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交董事会审议[7]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22] - 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