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证券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人,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法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