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拉芳家化拉芳家化(SH:603630)2025-12-10 18:33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同等 含义。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 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 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