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桂林三金桂林三金(SZ:002275)2025-12-10 18:33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年报差错定义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信息披露错误等情形[3]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指影响报表使用者判断的差错[5] 差错更正流程 - 更正已公布年度财报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5] - 财务报告有重大差错更正时,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5][6]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情况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6] - 其他年报信息差错由内审部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总裁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等[8]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