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咨询(92000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诚咨询中诚咨询(BJ:920003)2025-12-10 18:47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1400万股[2] - 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071.4286万元变更为6471.4286万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5071.4286万股变更为6471.4286万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或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主体,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 股东与决策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6]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7]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0] 董事相关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两年内仍然有效[1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等应签名[13]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13] 审计与管理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4]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15]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等[15]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16] 章程与文件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有歧义时以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6]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16] - 不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6] - 备查文件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17] - 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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