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00237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伟星新材伟星新材(SZ:002372)2025-12-10 18:4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8]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8]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特殊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因离婚导致持股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共同遵守规定[9]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5] 监督与处罚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买卖股份日常监督[20] - 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份,公司视情节处罚并追责[20] - 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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