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300550)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2]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5]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8]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下轮选举[12] - 当选人数超一半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再选举或重启程序[12] 特殊情况处理 - 细则未列情况无法协商,按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