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股本 - 公司于1998年3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4,502,580,20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4,002.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4,502,580,201股[15][16]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认购8,001.60万股,占股本比例57.15%[16]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3]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28][2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3] - 董事长等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8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四个专门委员会[95]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
新 希 望(000876)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