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0026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冀凯股份冀凯股份(SZ:002691)2025-12-10 19: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4]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16]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安排会议沟通[22]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3] - 在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多种形式举行[20]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决议需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下列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9]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需经多环节决议[17]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