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信息披露标准 - 除特定情况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需关注[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24]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有金额及占比要求需经程序审议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需信息披露[29][39]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担保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指定联系人及证券部负责人[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等[34] - 各主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独立董事监督制度实施[36][37]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信息[37] - 公司股东等特定主体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39]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信息传递时间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7]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7] 审计委员会审核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保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为保密工作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60][61] 档案保管 - 信息披露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0][51]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等多类人员[52]
冀凯股份(0026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