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购买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1] - 公司法务部门负责项目相关法律文件拟定与合规性审查[11]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资金筹措、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11] -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监督审核与风险管控检查[11] - 公司证券部负责重大投资类项目全流程管理与信息披露[11] 投资流程 -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需业务部门可行性分析并按审批权限报批[14] 投资回收与处置 - 出现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形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16] - 处置投资的情形包括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自身资金不足等[18] - 处置投资前需相关部门分析论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8] - 对外投资收回和转让时要做好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18] - 投资的回收和转让需符合《公司法》等规定[18] 人员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决策[20] - 对外投资组建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20]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21] - 派出人员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汇报投资情况[21] - 公司可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5][26]
冀凯股份(0026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