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 远期外汇交易含远期外汇、人民币外汇掉期、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6] 交易原则与目的 - 公司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8] -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10]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业务限制 - 公司全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该期间内公司外汇业务实际需要金额[14]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经办部门,总会计师为责任人[15] - 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15] - 市场营销或采购部门是需求部门,负责统计收支外汇计划并提交数据,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16] 报告制度 - 财务管理部门应于半年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天内出具损益报告并上报[11] - 审计部门每半年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审查并报告[12] 公告规则 - 当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对外公告[27] 交易流程 - 财务管理部门按授权制度报管理层批准后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确认[8] - 财务管理部门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提交交易清单并提示交割事宜[8] - 财务管理部门对每笔外汇交易登记、检查记录、跟踪状态、安排资金、控制违约风险[9] 风险应对 - 若发现交割风险,财务管理部门立即报告并会同制订应对方案[10]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管理部门分析并上报,总经理下达指令[19] - 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时,财务管理部门提交报告和方案,总经理商讨应对措施[20][25] 保密要求 - 参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员及金融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22]
长虹华意(000404)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