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需股东会审议,审议前监事会成员继续履职[1][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6项修订和3项新制定制度需股东会审议[4][5][6]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后公司住所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东路10号,邮编401220[8] -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964,639万元[8] - 修订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8] - 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民事责任及追偿规定[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1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应赔偿[11] - 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承诺、披露信息等[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5日内发通知[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13][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决议公告前持股不低于10%[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50%[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6]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18]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3人,2名独立董事,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0][21]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人,1名独立董事[21] - 提名委员会3人,独立董事过半数[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独立董事过半数[22] 公司运营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4]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董事会临时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5]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2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6][27]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2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开一次会,决议需过半数监事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28] - 监事会会议通知含日期、地点等,方式参照董事会会议通知[29]
望变电气(603191)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