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 - 公司章程
望变电气望变电气(SH:603191)2025-12-10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获批首次发行8329.185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9,964,639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9,964,639股,均为普通股,占总股本100%[21]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杨泽民持股5151.60万股,持股比例28.62%[16] - 发起人秦惠兰持股3959.51万股,持股比例22.00%[16] - 发起人杨耀持股18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3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等向法院诉讼或自行起诉相关损害公司权益行为[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2]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14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150]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股东会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53] 其他事项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为信息披露指定媒体[164] -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1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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