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7]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6]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2]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19]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8]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得接受独立董事委托[18] 会议表决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8]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不同决议内容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31]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5]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出席董事等[31] - 与会董事应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2]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8]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