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望变电气望变电气(SH:603191)2025-12-10 19:18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公司六十日内补选[3] 人员解任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7]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9] 离任审计 - 离职前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董事会[9] 股份转让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不超25%[13] 异议复核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