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比例不符规定时,履职至新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临时会议召集 - 三种情形下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0] 会议要求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会或缓议事项[11] 资料保存与履职考核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2] - 成员出席次数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