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泰环保国泰环保(SZ:301203)2025-12-10 19:18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9]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9] 履职与资料保存 - 成员一年内出席不足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1]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