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国泰环保国泰环保(SZ:301203)2025-12-10 19: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5]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8] 管理机制设置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全面素质和技能[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分析研究等工作[12]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拟召开的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8]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在会前及会中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问题[18]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8] 特定对象与信息披露管理 - 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22]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23] -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25]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应做好记录并妥善存档相关文件资料[26] - 特定对象发布或使用相关文件前应知会公司,公司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27] - 公司发现文件存在错误等问题应要求改正,拒不改正需公告说明[27] - 公司发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报告交易所[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28]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8] 信息交流与审核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答复要谨慎客观[28]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部分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和董事会秘书审批[2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关注相关人员媒体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其他规定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 公司应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19]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中选择[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需及时公告[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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