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5月获批发行3000万人民币普通股,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7,117.9890万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7,117.9890万股,股本均为普通股[9] 股权变动 - 1992年9月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9030.32万股[7] - 2007年8月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496.6467万股划转给物产集团[8] - 2015年9月公司向物产集团全体股东发行120,429.7688万股吸收合并物产集团[9] - 2015年9月公司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669.6621万股购买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60%股权[9] - 2015年9月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0,156.3133万股募集配套资金262,661.4888万元[9]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5]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9]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审计等对违规人员诉讼[21] - 全资子公司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维权[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稳定[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公司部分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0][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39] - 股东会通知时间及股权登记日规定[39][4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规定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9]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单个产业/财务性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需报股东会批准[73] - 委托理财交易按指标不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74] - 关联交易按金额不同履行不同审议程序[75][76] - 公司对外捐赠单次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6]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7]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77]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7] - 战略等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8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88] -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规定[87][88]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5名等职位[9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和中报[99]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股东会高比例通过[101]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需股东会高比例通过[101]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规定[10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有留存比例要求[10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费用[110][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相关程序及债权人权益规定[116][11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 公司解散相关程序及规定[121][122][123] - 控股股东定义[128] - 章程修改事项应按规定公告[126]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9]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