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7][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半数应说明并披露[16]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9]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电子通信等方式[20]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公司拟中期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半年报、季报可不审计[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9][30] - 董事会秘书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决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秘书负责[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