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改制设立[7] - 1997年8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000万股[8] - 1997年9月24日社会公众股72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5,065,842元[9] - 公司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8]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15,065,842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起诉或直接起诉[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等[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14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6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9]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