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3008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申昊科技申昊科技(SZ:300853)2025-12-10 19:4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7][8]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以所有满足要求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和原因[12] 改聘与通知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日通知[15]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报审计业务事务所[15]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工作,有多项职责[17][19] - 审计委员会需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18] 违规处理 - 对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等特定情形应谨慎关注[19]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21] - 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违规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其审计[19]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20]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服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22]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2][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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