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公告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表决事项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逐项表决,涉及种类数量等多项事项[18]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1]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法院判决前应执行决议[1] 信息披露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1] 公告要求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25]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25]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申昊科技(3008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