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3001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振芯科技振芯科技(SZ:300101)2025-12-10 1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现设3名[5] - 会计专业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人数比例不足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超二分之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16] - 部分事项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度股东会通知披露[22]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23] - 二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披露[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至少含五项内容[20] - 特定情形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1] 资料保存与支持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资源获取[2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27]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7] 沟通与费用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7]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施行,原制度废止[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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