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3001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重大信息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重大信息管理机构及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6] - 投资管理部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工作[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0]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1] 报告义务人职责 - 报告义务人有收集、整理和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信息告知第一责任人[21] 重大信息范围及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变动等应及时告知[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15] - 大额银行退票达被退票人流动资金5%以上需报告[16] 信息报告流程及时间要求 - 报告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向投资管理部报告[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18]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2]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2]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