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合康新能合康新能(SZ:300048)2025-12-10 19: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人。设董 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