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合康新能合康新能(SZ:300048)2025-12-10 19:4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前述定期财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审计业务,公司管理层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再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