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 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公司的 负责人、公司以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相关人员")。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 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