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达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0]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6] - 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7]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内审部提交审议[6][10]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9] - 制度解释和修订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