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主任委员为 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主持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